時間:2017-11-22 11:09來源:藍天飛行翻譯公司 作者:民航翻譯 點擊: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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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view this page ensure that Adobe Flash Player version 9.0.124 or greater is installed. (1)熟練程度評估: (i)對于機長、副駕駛和飛行機械員,一個熟練程度評估其中部分內容可在每個評估期內應當完成的合格證持有人課程中所批準的飛機、飛行模擬機或飛行訓練器上進行; (ii)對于高級訓練大綱涉及的其他人員,一個用于對其在一運行安排中在指定崗位上履行職責的熟練程度進行評估的方法。 (2)航線檢查: (i)除本條 (b)(2)(ii)規定外,對于機長,一次在飛機上按照 《大型飛機公共航空運輸承運人運行合格審定規則 》(CCAR-121)實際飛行運行或面向運行(航線)的飛行(如調機或驗證飛行) 期間的航線檢查。航線檢查應當在每個評估期中間的那個日歷月完成; (ii)在經局方批準的情況下,可采用 “無事先通知”航線檢查策略來代替本條(b)(2)(i)要求的航線檢查。 選擇這種方式的合格證持有人應當確保“無事先通知”航線檢查得到很好的管理,使得飛行機組成員在接受評估之前對此并不知曉。實施高級訓練大綱的合格證持有人應當確保每個機長在每 24 個月內都接受至少一次“無事先通知”的航線檢查。按照局方為此目的批準的策略, 作為最低要求,每個日歷年內實施“無事先通知”航線檢查的數量應當不少于合格證持有人機長總數的 50%。 按本目實施的航線檢查應當按照局方為此而批準的抽樣檢查方法,在合格證持有人運行所至的所有地域范圍內實施; (iii)在實施本條 (b)(2)(i)和(ii)要求的航線檢查期間,在飛行中作為機長、副駕駛或者飛行機械員履行職責的每個人都應當得到單獨評估以確定該人員對其服務的特定飛機、機組崗位和特定類型的運行保持有足夠的訓練水平和熟練程度以及該人員是否具有足夠的知識和技能作為機組的組成部分進行有效操作。評估員應當是飛行檢查員、局方飛行檢查委任代表或局方監察員,并持有在本次飛行中擔任機長所要求的執照和等級。 (c)近期經歷。對于機長、副駕駛、飛行機械員、飛行簽派員、 教員、評估員以及客艙乘務員,經批準的在相應值勤崗位上的近期經歷要求。 (d)循環和評估期的持續時間。經批準供高級訓練大綱使用的持續資格循環在持續時間上應當不超過24個日歷月,并且應當包含兩個(含)以上等時間長度的評估期。此后,如果合格證持有人通過演示證明持續時間的延長是合理的,局方可批準將持續資格循環的持續時間最多延長至36個日歷月。 (e)重新獲得資格。 每個持續資格課程應當包括用于滿足有關重新獲得資格要求的一個課程段,供那些未能保持持續資格的機組成員、飛行簽派員、其他運行人員、教員或評估員使用。 第121.512條其他要求 除本章第 121.510 條和第 121.511 條要求外,每個高級訓練大綱資格認定和持續資格保持課程應當包括下列要求: (a)按照高級訓練大綱提供的、適用于每個崗位的集成機組資源管理(CRM)或簽派員資源管理 (DRM)的地面和飛行訓練 (如適用)。 (b)對按照高級訓練大綱進行訓練的人員,在實際或模擬運行情景下使用資源管理技能和技術(如駕駛術或其他)技能的訓練和對其技能與熟練程度進行的評估。 (c)局方可接受的數據收集和分析過程,用于確保合格證持有人提供的關于其機組成員、簽派員、教員、評估員和其他運行人員的能力信息,使合格證持有人和局方能夠確定訓練和評估活動的形式與內容是否令人滿意地實現了課程的整體目標。 第121.513條執照或等級頒發的條件 在滿足下列條件的情況下,按照高級訓練大綱圓滿完成訓練和評估活動的人員有資格獲得商用駕駛員、航線運輸駕駛員、飛行機械員或飛行簽派員執照或相應的等級。 (a)按照高級訓練大綱進行的、關于必需的知識和技能的訓練和評估應當滿足涉及民航管理的規章《民用航空器駕駛員合格審定規則》(CCAR-61)、《民用航空器領航員、飛行機械員、飛行通信員合格審定規則》(CCAR-63FS)或《民用航空飛行簽派員執照管理規則 》(CCAR-65FS)中規定的執照和等級頒發最低標準。 如果證明新確定的標準或要求對保證機組成員或簽派員的能力、 運行熟練程度和安全水平具有同等的或更好的效果,局方可批準將該標準或要求作為相應執照和等級頒發標準(包括實踐考試要求)。 (b)申請人圓滿地完成相應的資格認定課程。 (c)申請人證明其熟練掌握必需的知識和技能(例如駕駛術或其他),以及機組資源管理或簽派員資源管理的理論知識和技能。 這一證明過程應在能夠將上述兩種類型知識和技能放在一起測試的情景(即航線運行評估)中進行。 (d)申請人按照涉及民航管理的規章《民用航空器駕駛員合格審定規則》(CCAR-61)、《民用航空器領航員、飛行機械員、飛行通信員合格審定規則》(CCAR-63FS)或《民用航空飛行簽派員執照管理規則》(CCAR-65FS)適用要求具備相同的合格條件。 (e)教員、飛行檢查員或飛行檢查委任代表證實申請人已經接受訓練,達到合格證持有人經批準高級訓練大綱的資格標準中規定的熟練程度,并且通過由飛行檢查委任代表或局方監察員實施的航線運行評估(LOE)。 第121.514條訓練器和模擬機 (a)在高級訓練大綱中使用的、用于以下目的之一的飛行訓練器或飛行模擬機應當通過局方鑒定,并獲得局方頒發的具有相應鑒定等級的飛行模擬設備合格證。 (1)必需的個人或機組熟練評估; (2)用于確定個人或機組是否已經為熟練程度評估做好準備而進行的熟練程度性訓練或訓練活動; (3)用于滿足近期經歷要求的活動; (4)航線運行模擬(LOS)。 (b)其他訓練設備的批準。 (1)任何計劃在高級訓練大綱中使用的、其使用目的不在本條 (a)款所列范圍之內的訓練設備應當經局方批準方可用于該目的; (2)依據本款尋求訓練設備批準的申請人應當指明設備名稱 (按照設備的命名規則)和說明計劃的用途。 (3)每一批準用于高級訓練大綱的訓練設備應當作為持續項目的一部分,以良好的服務和設備完整性,按照局方所批準的目的發揮其功效。 第121.515條由他人提供訓練、資格認定或檢查安排的批準 (a)按照涉及民航管理的規章《大型飛機公共航空運輸承運人運行合格審定規則》(CCAR-121)運行的合格證持有人,在滿足下列要求的情況下,可安排由其他單位(訓練提供單位)代替其履行高級訓練大綱訓練、資格認定、評估或審定職能: (1)訓練提供人已獲取《大型飛機公共航空運輸承運人運行合格審定規則》(CCAR-121)運行合格證和高級訓練大綱的臨時批準或《飛行訓練中心合格審定規則》(CCAR-142)合格證; (2)訓練提供單位的高級訓練大綱訓練和資格課程、課程段或課程段的部分內容應當獲得局方的臨時批準。訓練提供單位可以單獨申請臨時批準,也可以同合格證持有人尋求高級訓練大綱批準的申請一起向局方提出臨時批準申請。臨時批準申請應當通過直接負責監督該訓練提供單位的民航地區管理局主管部門遞交給民航局高級訓練大綱主管部門; (3)在合格證持有人的高級訓練大綱中使用某訓練提供單位的經臨時批準課程、課程段或課程段的部分內容,應當按照本章第 121.508條規定獲得局方批準。 (b)尋求本款所述課程、課程段或課程段部分內容臨時批準的申請人應當證明下列要求已得到滿足: (1)申請人應當具有為其使用的每個教員和評估員準備的資格和持續資格課程; (2)申請人的設施應當經局方檢查認定為足以為按《大型飛機公共航空運輸承運人運行合格審定規則》(CCAR-121)運行的合格證持有人提供所有計劃的訓練、資格或評估; (3)除基礎理論課程外,課程、課程段或課程段的部分內容都應當指明它們是設計用于哪一特定制造廠家、型號和系列的飛機 (或衍生型)以及特定機組成員崗位或其他崗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