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7-11-22 11:09來源:藍天飛行翻譯公司 作者:民航翻譯 點擊: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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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view this page ensure that Adobe Flash Player version 9.0.124 or greater is installed. 第121.557條危險天氣和地面設施與導航設施不正常的報告 第121.558條補充運行的緊急情況 第121.559條機械故障的報告 第121.561條發動機不工作時的著陸和報告 第121.563條儀表進近程序和儀表飛行規則著陸最低標準 第121.565條飛機互換 第121.567條飛機應急撤離的能力 第121.569條起飛前對旅客的簡介 第121.571條延伸跨水運行中對旅客的簡介 第121.573條便攜式電子設備的禁用和限制 第121.574條旅客醫用氧氣 第121.575條在機上飲用含酒精飲料的限制 第121.576條航空衛生保障 第121.577條禁止使用和攜帶毒品、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 第121.579條飲用含酒精飲料后的值勤限制 第121.581條客艙和駕駛艙內大件物品的固定 第121.583條飛機地面移動 、起飛和著陸期間食品 、飲料 和旅客服務設施的固定 第121.585條客艙臭氧濃度 第121.587條使用自動駕駛儀的最低高度 第121.588條電子導航數據管理 第121.589條用于航路監察的向前觀察員座位 第121.591條無需符合本規則載客要求載運的人員 第121.593條出口座位的安排 第121.595條拒絕運輸的權力 第121.597條禁止吸煙的規定 第121.605條駕駛艙門的關閉與鎖定 第121.607條手提行李 第121.609條審定合格的陸上機場的使用 U 章 簽派和飛行放行 第121.621條國內、國際定期載客運行的簽派權 第121.622條補充運行的飛行放行權 第121.623條氣象條件的熟悉 第121.625條國內、國際定期載客運行中飛行簽派員向機長的通告 第121.626條補充運行的設施和服務 第121.627條飛機設備 第121.629條通信和導航設施 第121.631條目視飛行規則的簽派或者放行 第121.633條儀表飛行規則的簽派或者放行 第121.635條跨水運行的簽派或者放行 第121.637條起飛備降機場 第121.639條儀表飛行規則國內定期載客運行的目的地備降機場 第121.641條國際定期載客運行的目的地備降機場 第121.642條儀表飛行規則補充運行的目的地備降機場 第121.643條備降機場最低天氣標準 第121.645條在不安全狀況中繼續飛行 第121.647條儀表或者設備失效 第121.649條在結冰條件下運行 第121.651條初始簽派或者放行、重新或者更改簽派或者放行 第121.653條國內、國際定期載客運行飛至或者飛離加油機場或者臨時使用機場的簽派 第121.655條國內、國際定期載客運行從備降機場和未列入運行規范的機場起飛 第121.657條燃油量要求 第121.659條特定情況燃油要求 第121.663條計算所需燃油應當考慮的因素 第121.665條目視飛行規則國內運行的起飛和著陸最低天氣標準 第121.667條儀表飛行規則的起飛和著陸最低標準 第121.669條新機長的儀表飛行規則著陸最低天氣標準 第121.671條報告的最低天氣條件的適用性 第121.673條飛行高度規則 第121.675條起始進近高度 第121.677條國內、國際定期載客運行的簽派責任 第121.679條裝載艙單的制定 V 章 記錄和報告 第121.691條機組成員和飛行簽派員記錄 第121.693條飛機記錄 第121.695條國內、國際定期載客運行的簽派單 第121.696條補充運行的飛行放行單 第121.697條裝載艙單 第121.699條國內、國際定期載客運行裝載艙單、簽派單和運行飛行計劃的處置 第121.700條補充運行的裝載艙單 、飛行放行單和運行飛行計劃的處置 第121.701條飛機飛行記錄本 第121.703條通信記錄 第121.705條飛行中緊急醫學事件報告 第121.707條使用困難報告(運行) 第121.708條使用困難報告(結構) 第121.709條機械原因中斷使用匯總報告 第121.710條運行中人為差錯報告 W 章 延程運行與極地運行 第121.711條總則 第121.713條備降和改航機場的附加要求 第121.714條通信設施的附加要求 第121.715條延程運行備降機場:救援與消防服務 第121.716條手冊內容 第121.718條延程運行型號設計批準依據 第121.719條延程運行持續適航性維修方案(CAMP) 第121.720條機組成員與簽派人員培訓要求 第121.727條簽派放行 X 章 應急醫療設備和訓練 第121.741條適用范圍 第121.743條應急醫療設備 第121.745條機組成員處置飛行中緊急醫學事件的訓練 Y 章 罰則 第121.761條未取得運行合格證從事本規則規定的運行 第121.762條提供虛假材料的處罰 第121.763條違反本規則規定的行為 第121.764條違反本規則規定的行為 附則 第121.771條施行 附件 A 定義 附件 B 急救箱、應急醫療箱和衛生防疫包 附件 C 本規則第121.161條規定的應急撤離程序演示準則 附件 D 飛行訓練要求 附件 E 熟練檢查要求 附件 G 高級飛行模擬機的使用 附件I 多普勒雷達和慣性導航系統 附件J 飛機的持續適航與安全改進 大型飛機公共航空運輸承運人運行合格審定規則 A 章 總 則 第121.1條目的和依據 為了對大型飛機公共航空運輸承運人進行運行合格審定和持續監督檢查,保證其達到并保持規定的運行安全水平,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和《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制定本規則。 第121.3條適用范圍 (a)本規則適用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航空運營人實施的下列公共航空運輸運行: (1)使用最大起飛全重超過 5,700 千克的多發飛機實施的定期載客運輸飛行; (2)使用旅客座位數超過30座或者最大商載超過3,400千克的多發飛機實施的不定期載客運輸飛行; (3)使用最大商載超過 3,400 千克的多發飛機實施的全貨物運輸飛行。 (b)對于適用于本條(a)款規定的航空運營人,在本規則中稱之為大型飛機公共航空運輸承運人。 (c)對于應按照本規則審定合格的大型飛機公共航空運輸承運人,中國民用航空局(以下簡稱民航局)及民航地區管理局按照審定情況在其運行合格證及其運行規范中批準其實施下列一項或者多項運行種類的運行: (1)國內定期載客運行,是指符合本條(a)款第(1)項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兩點之間的運行,或者一個國內地點與另一個由局方專門指定、視為國內地點的國外地點之間的運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