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4-12-06 09:11來源:CAAC 作者:民航翻譯 點擊: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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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view this page ensure that Adobe Flash Player version 9.0.124 or greater is installed. (1)對于飛機和旋翼機等級,25小時; (2)對于初級飛機等級,15小時; (3)對于滑翔機等級,10小時,且應當包括10次飛行。 (b)飛行模擬機或飛行訓練器的使用 (1)課程中可以包括在飛行模擬機或飛行訓練器上進行的訓練,但所用設備應當可以充當課程中所使用的航空器的替代物,符合本款要求,并且此類訓練是由持執照的飛行教員實施的。 (2)在符合本規則141.55(a)要求的飛行模擬機上進行的訓練,其訓練時間可以記入到經批準課程的總飛行訓練時間中,但記入的時間數不得超過經批準課程的總飛行訓練時間的10%或本條規定的總飛行訓練時間的10%,取最低值。 (3)在符合本規則141.55(b)要求的飛行訓練器上進行的訓練,其訓練時間可以記入到經批準課程的總飛行訓練時間中,但記入的時間數不得超過經批準課程的總飛行訓練時間的5%或本條規定的總飛行訓練時間的5%,取最低值。 (4)在按本條(b)(2)和(b)(3)款使用了飛行模擬機和飛行訓練器兩種設備進行飛行訓練時,在兩種設備上取得的訓練時間可以記入到經批準課程的總飛行訓練時間中,但記入的時間數不得超過經批準課程的總飛行訓練時間的10%或本條規定的總飛行訓練時間的10%,取最低值。但在符合141.55(b)要求的飛行訓練器上進行的訓練折算的小時數不得超過本條(b)(3)款中規定的折算限制。 (c)每門經批準課程應當包括本款中列出的適合相應航空器類別和級別等級的操作內容的飛行訓練。 (1)單發飛機課程 (i)教學原理 (ii)技術課目內容 (iii) 飛行前準備 (iv)飛行前對飛行中將實施的機動動作的講解 (v)飛行前程序 (vi)機場和水上飛機基地運行 (vii)起飛、著陸、復飛 (viii) 飛行基礎知識 (ix)性能機動飛行 (x)參照地標的機動飛行 (xi)小速度飛行、失速和螺旋 (xii)基本儀表飛行 (xiii) 應急操作 (xiv)飛行后程序 (2)多發飛機課程 (i)教學原理 (ii)技術課目內容 (iii) 飛行前準備 (iv)飛行前對飛行中將實施的機動動作的講解 (v)飛行前程序 (vi)機場和水上飛機基地運行 (vii)起飛、著陸、復飛 (viii) 飛行基礎知識 (ix)性能機動飛行 (x)參照地標機動飛行 (xi)小速度飛行和失速 (xii)基本儀表飛行 (xiii) 應急操作 (xiv)多發操作 (xv)飛行后程序 (3)直升機課程 (i)教學原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