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4-12-06 09:11來源:CAAC 作者:民航翻譯 點擊: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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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view this page ensure that Adobe Flash Player version 9.0.124 or greater is installed. (c)每門經批準的飛行教員儀表等級課程中,應當包括下列適合相應航空器類別和級別等級的操作內容的飛行訓練。 (1)教學原理 (2)技術課目內容 (3)飛行前準備 (4)飛行前對飛行中將實施的機動動作的講解 (5)空中交通管制許可和程序 (6)參照儀表的飛行 (7)導航系統 (8)儀表進近程序 (9)應急操作 (10)飛行后程序 5、階段檢查和課程結束考試注冊于飛行教員儀表等級課程的每位學員應當根據學校經批準的訓練課程,圓滿完成階 段檢查和課程結束考試,檢查和考試由本附件第4條(c)款中列出的適用于相應飛行教員儀表等級的操作內容組成。 附件 G 地面教員執照課程 1、適用范圍本附件針對下列等級,規定了本規則要求的地面教員執照和附加地面教員執照等級課程的最低課目標準: (a)基礎地面教員 (b)高級地面教員 (c)儀表地面教員 2、航空知識訓練 (a)每門經批準課程應當至少包括本條(b)、(c)、(d)和(e)款中列出的與所申請的地面教員等級相適應的航空知識方面的地面訓練。這些訓練的時間至少要求如下: (1)對于初始申請地面教員執照的課程,20小時; (2)對于增加地面教員等級的課程,10小時。 (b)地面訓練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學習過程 (2)有效教學的要素 (3)對學員的評估和考試 (4)課程研制開發 (5)制定授課計劃 (6)課堂教學技巧 (c)基礎地面教員執照課程的地面訓練應當包括適用于私用駕駛員的航空知識內容。 (d)高級地面教員執照課程的地面訓練應當包括適用于私用、商用和航線運輸駕駛員的航空知識內容。 (e)儀表地面教員等級課程的地面訓練應當包括適用于儀表等級的航空知識內容。 (f)對于在局方認可的高等院校擔任教員的學員,本條(a)(1)款中所要求的訓練小時數可 以減少,但減少的小時數不得超過10小時。 3、階段檢查和課程結束考試注冊于地面教員課程中的每位學員應當根據學校經批準的訓練課程,圓滿完成階段檢查 和課程結束考試,檢查和考試由本附件第 2條(b)、(c)、(d)和(e)款中列出的適用于相應地面教員等級的知識內容組成。 附件 H 增加航空器類別或者級別等級課程 1、適用范圍本附件針對下列等級規定了本規則要求的增加航空器類別等級和增加航空器級別等級課程的最低課目標準。 (a)單發飛機 (b)多發飛機 (c)直升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