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7-10-31 12:56來源:民航總局網站 作者:民航翻譯 點擊: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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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view this page ensure that Adobe Flash Player version 9.0.124 or greater is installed. A.3.6.3脾臟腫大的分度及判斷如下:
a) 脾臟輕度腫大:在仰臥位平靜吸氣時,肋緣下剛可探及脾臟,深吸氣時,脾下緣約在肋下緣2cm~3 cm;
b) 脾臟中度腫大:在仰臥位平靜吸氣或呼氣時肋緣下均可探及脾臟,深吸氣時脾下緣在肋緣下超過3 cm,直至平臍;
c) 脾臟重度腫大:脾下緣超過臍孔水平,有的甚至可達盆腔。
A.3.7 腎臟觸診
一般受檢者應采取臥位,必要時可作坐、立位觸診。其大小應以厘米(cm)為單位。應注意腎臟的大小、形狀、硬度、表面狀態、敏感度及移動度,并應與腹部腫塊相鑒別。
A.4 外科
A.4.1 常規檢查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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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科常規檢查項目應包括:
a)病史采集;
b)人體測量;
c)營養發育;
d)皮膚檢查;
e)淋巴結檢查;
f)頭顱檢查;
g)頸部檢查;
h)胸部檢查;
i)腹部檢查;
j)脊柱檢查;
k)四肢檢查;
l)外生殖器檢查;
m)肛門檢查。
A.4.2 人體測量
A.4.2.1人體測量時男性應在裸體情況下進行測量,女性應著胸罩、短褲進行測量。身高的單位為厘米(cm),體重的單位為千克(kg)。
A.4.2.2身高測量方法為受檢者立正姿勢,枕部、臀部、足跟三點緊靠標尺。頭要正,雙目平視,水平尺貼于頭頂部正中所測得數值為身高。
A.4.2.3應按公式(A.1)計算體質指數(BMI)。BMI在18.5~24為正常,小于18.5為體重不足,大于等于24為超重,大于等于28為肥胖。
BMI =W/H 2 ……………………………………………(A.1)
式中:
BMI ——體質指數;
W ——體重,單位為千克(kg);
H ——身高,單位為米(m)。
A.4.2.4當體質指數(BMI)大于等于24時,應進行腰圍的測量。腰圍的測量方法是:呼氣時,在臍水平用軟尺測量其腰部的周長。單位為厘米(cm)。
A.4.2.5當體質指數(BMI)大于等于24時,應進行臀圍的測量。臀圍的測量方法是:受檢者面向檢查者自然直立,用皮尺測量其臀部的最大周徑。單位為厘米(cm)。
A.4.2.6腰臀比(WHR)是腰圍和臀圍的比值,即用腰圍除以臀圍所得的值。
A.4.3 病史采集
病史采集應重點詢問有無外傷史,手術史,氣胸史,結石史,腰、腿關節疼痛史,便血、血尿史。
女性還應詢問月經史等。
A.4.4 關節功能檢查
A.4.4.1關節功能檢查應由上到下依次對各個關節功能進行檢查。
A.4.4.2頸部關節檢查時應做前屈、后仰、側彎及左右旋轉動作,注意有無功能障礙、斜頸、甲狀腺腫大、甲狀腺結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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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4.3手指各關節檢查時應連續做握拳和手指伸屈,各指的外展、內收,拇指對掌運動,注意各指功能,有無缺、殘、攣縮。
A.4.4.4腕關節檢查時應做掌屈,背伸及內、外旋轉活動。
A.4.4.5肘關節檢查時應做伸、屈、內旋、外旋、屈肘并注意左右肘關節是否對稱。
A.4.4.6肩關節檢查時應做外展、上舉,以肩關節為中心的前、后旋轉運動,上肢聯合運動用拳叩打同側肩部,兩臂內旋手指觸摸對側肩胛骨下角。
A.4.4.7脊柱(腰部)檢查時應兩臂上舉,做腰部軀體前屈、后伸,左右側彎及腰左、右旋轉運動。
做兩上肢前平舉、側平舉、上舉及向前彎腰動作,注意脊柱形態有無異常且能否矯正。
A.4.4.8髖關節檢查時應兩手平舉做左腿右腿向前踢腿動作、側踢腿動作,外展、內收、外旋動作,注意兩側股骨粗隆是否對稱。
A.4.4.9膝關節檢查時應兩足分開與肩同寬,兩上肢前平舉做連續下蹲運動;注意有無彈響、運動是否協調,人體重心是否偏移。若有上述體征應作麥氏征試驗及其他功能檢查并觀察有無肌肉萎縮,壓痛。
A.4.4.10踝關節檢查時應兩手叉腰,交替抬腿屈膝做跖屈、背伸、內旋、外旋及足趾伸屈運動。注意有無趾殘缺、畸形。
A.4.4.11聯合運動檢查時應做俯臥撐、仰臥起坐、走鴨步、縱跳使雙足跟盡量叩打臀部,行走,注意動作是否協調,步態是否正常。
A.4.4.12關節活動記錄方法應從中位(即“0”度)開始,因為中位是兩個相反方向的運動終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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