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4-11-18 17:46來源:CAAC 作者:民航翻譯 點擊: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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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view this page ensure that Adobe Flash Player version 9.0.124 or greater is installed. 73、剎車*: 左、右剎車壓力,左、右剎車腳蹬位置 74、日期* 75、事件記錄標志* 76、平視顯示使用中* 77、輔助目視顯示工作中* 附錄 F 旋翼機飛行數據記錄器規范 1 旋翼機 IV 和 V 型飛行數據記錄器規范 注:上述30個參數滿足IV型飛行數據記錄器的規范。 注1:記錄足夠的輸入信息來確定功率。 注2:對于傳統控制系統的旋翼機,采用“或”關系。對于非機械控制系統的旋翼機,則采用“和”關系。 注3:如果有可用的數字形式信號。 注4:首選應記錄來自慣性導航系統或其他導航系統的經度和緯度。 注5:如果信號易于采用。 如果有更多的記錄容量,應當考慮記錄下述附加信息: (a) 來自于電子顯示系統如電子飛行儀表系統(EFIS)、航空器中央電子監視系統(ECAM) 和發動機指示和機組告警系統(EICAS) 的工作信息。采用下列優先順序: (1) 如果沒有記錄來自其他信息源的相關信息,則應記錄由飛行機組選擇的與預期飛行 航跡相關的參數,如:氣壓高度設定,選擇高度,選擇空速、決斷高以及自動飛行系統銜接 和方式的指示。 (2) 顯示系統的選擇/狀態,如航段(SECTOR)、計劃(PLAN)、360º羅盤(ROSE)、 導航(NAV)、氣象(WXR)、復合(POSITE)、拷貝(COPY)等。 (3) 警告和告警的數據。 (4) 在執行應急程序和檢查單情況下,所顯示頁面的識別。 (c) 附加發動機信息(發動機壓力比、高壓渦輪轉速、排氣溫度、燃油流量等) 1、氣壓高度 2、指示空速 2 旋翼機 IVA 型飛行數據記錄器規范 (在下述規范中,沒有(*)標記的參數是強制要求記錄的, 對于有(*)標記的參數,如果旋翼機系統或操縱旋翼機的 飛行機組使用了該參數的信息數據源,則要求記錄該參數) 3、外部大氣溫度 4、航向 5、垂直加速度 6、橫向加速度 7、縱向加速度(機軸) 8、時間或相對時間計算 9、導航數據*: 偏流角、風速、風向、緯度/經度 10、無線電高度* 11、俯仰姿態 12、橫滾姿態 13、偏航率 14、每臺發動機的功率:自由動力渦輪轉速(Nf),發動機扭距,發動機燃氣發生器轉速(Ng), 駕駛艙功率控制的位置 15、旋翼:主旋翼轉速,旋翼剎車 16、主減速箱滑油壓力* 17、減速箱滑油溫度*:主減速箱滑油溫度,中間減速箱滑油溫度,尾槳減速箱滑油溫度 18、發動機的排氣溫度(T4)* 19、渦輪入口溫度(TIT)* 20、起落架或起落架選擇手柄的位置* 21、燃油含量* 22、結冰傳感器含水量* 23、液壓壓力低 24、警告 25、主飛行控制:駕駛員輸入和/或操縱輸出位置:總槳距,縱向槳距,橫向槳距,尾槳腳 蹬,可控全動式水平尾翼,液壓選擇 26、通過指點信標 27、每一導航接收機的頻率選擇 28、自動飛行控制系統的方式和銜接狀態* 29、增穩系統的銜接* 30、指示的吊掛負載力* 31、垂直偏差*:儀表著陸系統(ILS)下滑道,微波著陸系統(MLS)標高,全球導航衛星系統 (GNSS) 進近航道 32、水平偏差*:儀表著陸系統(ILS)航向道, 微波著陸系統(MLS)方位角,全球導航衛星系統 (GNSS) 進近航道 33、測距裝置(DME)1和2的測量距離* 34、高度變化率* 35、旋翼機狀況和使用監視系統(HUMS)*:發動機數據,金屬屑探測器,槳葉同步,離散的 超限值、寬帶平均發動機振動 關于《一般運行和飛行規則》第一次修訂的說明 CCAR-91 部《一般運行和飛行規則》自 2004 年 1 月 14 日發布以來,填補了 中國民用航空“基礎運行規章”的空白,對完善民航總局航空器運行管理規章體 系發揮了重要作用,也對日益普及的航空作業和通用航空的管理提供了管理依 據。 CCAR-91 部自 2004 年 6 月 1 日施行以來,經過近兩年的管理實踐證明了其 對通用航空管理的有效性,對我國通用航空的發展起到了不可磨滅的作用。盡管 如此,由于航空器運行管理是隨著航空業的發展而需要動態管理的過程,因此需 要根據實踐中反饋的問題不斷修訂完善;另外,隨著民用航空管理法規體系的逐 步完善和國際民航組織的標準和建議措施的修訂,也需要對規章不斷進行修訂, 以達到規章的要求協調一致和履行國際民航組織締約國的責任。本次修訂就是根 據各方面因素綜合考慮進行的一次修訂,主要修訂了如下方面: 1.根據實踐反饋的問題和 CCAR-43 部協調的需要,對 D 章“維修要求”進 行了修訂完善,同時也涉及到了 K 章和 L 章部分條款必要的協調修訂; 2.根據國際民航公約附件六的標準和建議措施的修訂,對 E 章第 91.405 條 “應急定位發射機”的要求進行了相應的修訂; 3.對發現的原部分條款的錯誤和缺陷進行改正,具體涉及到 B 章第 91.175 條,E 章第 91.401、91.403、91.407、91.411 條,另外將原 F 章第 91.405 條調整 到 E 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