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4-11-16 16:51來源:CAAC 作者:民航翻譯 點擊: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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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view this page ensure that Adobe Flash Player version 9.0.124 or greater is installed. 圖 A3影響聲音傳播的起飛縱剖面特性 EF表示測得的爬升角為γ的第二恒定爬升航跡,EcFc表示修正后的第二恒定爬升航跡,爬升角減小為γ~Δγ。位置 Q表示在噪聲測量站 K處觀察到 PNLTM時航空器在測得的起飛航跡上的位置,而 Qc是修正后航跡上的相應位置。測得的與修正后的傳聲路徑分別為 KQ與 KQc,它們與其各自航跡成同一夾角θ。位置 R表示測得的起飛航跡上昀靠近噪聲測量站 K的點,Rc是修正后航跡上的相應位置。從 K分別到測得的與修正的航跡的垂直的昀短距離分別用線段 KR與 KRc表示。 (c)進場縱剖面 (1)圖A4表示一個典型的進場縱剖面。 圖 A4測得的進場縱剖面 (i)噪聲審定進場縱剖面的始端用飛機位置 G表示,它在地面(沿跑道中心線的延長線) 的垂直投影為點 P上。為確保記錄到被測飛機噪聲處于 PNLTM 10分貝降范圍期間的完整情況,應從飛機距跑道入口點 O為 OP距離時起就開始記錄飛機的位置。 (ii)航空器進場角為η,通過噪聲測量站 N正上方的高度為 NH,在位置 I開始拉平,在位置 J接地。距離 ON規定為 2000米(6562英尺)。 (iii) 進場縱剖面由進場角η和高度 NH所決定,它們是受飛行員所控制的飛機工作狀態的函數。若實測進場縱剖面參數與相應的基準進場參數(分別為 3°和 120米(394英尺),如圖 A5所示)不符,且若修正量為正值,則必須將該修正值加到由實測數據算得的 EPNL上。 圖 A5測得的和基準的進場縱剖面比較 (2)圖 A6表示測得的和基準的進場航跡的一部分,它包含影響聲音傳播的主要幾何關系。 圖 A6影響聲傳播的進場縱剖面特性 GI表示進場角為η的測得進場航跡,GrIr表示高度較低的基準進場航跡,進場角為 3°。位置 S表示噪聲測量站 N觀察到 PNLTM時航空器在測得進場航跡上的位置,而 Sr是基準進場航跡上的相應位置。測得的與基準的傳聲路徑分別為 NS和 NSr,它們與各自的航跡成同一夾角λ。位置 T表示測得進場航跡上昀接近噪聲測量站 N的點,Tr是基準進場航跡上的相應點。從 N分別到測得的與基準的航跡的昀短距離分別用線段 NT和 NTr表示,它們與其各自的航跡垂直。 注:規定基準進場航跡η =3°,NH=120.1米(394英尺)。從而也能把 NTr確定下來,即 NTr=119.8米(393英尺)(精確到 0.305米(1英尺)),因此認為是基準參數之一。 (d)PNLT修正若環境大氣溫度與相對濕度不是本附件第 A36.5條(c)所規定的那些基準值(即,25℃(77℉)和 70%),則必須通過下述步驟按本節 (a)由實測數據算出對 EPNL值的修正量: (1)起飛航跡對于圖 A3中所示起飛航跡,在站 K對 Q位置處的航空器觀察到的 PNLTM頻譜,需分解為其各個 SPLi值。 (i)第一步按下述公式算出一組修正后的值: SPLic=SPLi+(αi-αio)KQ+αio(KQ-KQc)+20log(KQ/KQc) 其中 SPLi與 SPLic分別為測得的和修正后的第 i個三分之一倍頻程中的聲壓級。第一個修正項計及了大氣吸聲變化的影響,αi與αio分別為試驗大氣條件下的(按第 A36.9條(d)確定)和基準大氣條件下的第 i個三分之一倍頻程的吸聲系數,KQ為測得的起飛傳聲路徑。第二個修正項計及了傳聲路徑長度變化對大氣吸聲的影響,KQc為修正后的起飛傳聲路徑。第三個修正項計及了傳聲路徑長度變化的平方反比定律影響。 (ii)第二步將修正后的 SPLic值換算成 PNLT,并按下述公式算出一個修正項: △1=PNLT-PNLTM它代表應按代數和加到從測得數據算出的 EPNL上的修正量。 (2)進場航跡 (i)本節(d)(1)有關起飛航跡的步驟也適用于進場航跡,不過這時所求的 SPLic值僅涉及到圖 A6所示的進場聲傳播路徑,其具體算法如下: SPLic=SPLi+(αi-αio)NS+αio(NS-NSr)+20log(NS/NSr) 其中 NS和 NSr分別是測得的基準的進場傳聲路徑。 (ii)其余步驟與本節(d)(1)(ii)的規定相同。 (3)邊線航跡本節(d)(1)的步驟也適用于邊線航跡,不過這時所求的 SPLic值僅涉及邊線聲傳播路徑,其具體算法如下: SPLic=SPLi+(αi-αio)LX+αio(LX-LXc)+20log(LX/LXc) 其中 LX是 L站處至該站觀測到 PNLTM時飛機所在位置 X點的實測邊線聲傳播路徑, LXc是修正后的邊線聲傳播路徑。 (e)持續時間修正若測得的起飛和進場航跡分別不同于按第 A36.11條(b)(c)規定為修正后的和基準的飛行航跡,則需對從測得數據算出的 EPNL值進行持續時間修正。這種修正必須按下述方法計算: (1)起飛航跡對于圖 A3所示起飛航跡,用下述公式計算修正項: △2=-7.5log(KR/KRc) △2代表必須按代數和方式加到由實測數據算出的 EPNL上的修正量。長度 KR和 KRc分別是從噪聲測量站 K到實測的和修正的飛行航跡的昀短距離。式中負號表明,對于持續時間修正這種特殊情況,若實測航跡比修正航跡高,則必須降低由測得數據算出的 EPNL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