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4-11-15 12:24來源:CAAC 作者:直升機翻譯 點擊:次
|
To view this page ensure that Adobe Flash Player version 9.0.124 or greater is installed. 5 設置目視進近坡度指示系統的直升機場應設立障礙物保護面, 并應符合下列要求: 1) 障礙物保護面的形式如圖 6. 3. 6-3 所示, 其起點、 散開率、 長度和坡度應按照表 6. 3. 6 的規定確定。 圖 6. 3. 6-3 目視進近坡度指示系統的障礙物保護面 民用直升機場飛行場地技術標準 2) 除有關部門認為適用于遮蔽原則外, 新設置的物體或現有物體的擴展不得高出障礙物保護面。 高出障礙物保護面的現有物體應予以清除, 除非有關部門認為該物體可適用于遮蔽原則, 或經航行研究確認該物體不會對飛行安全產生不利影響。 3) 如航行研究表明高出障礙物保護面的現有物體會對飛行安全產生不利影響, 則應采取下列一種或幾種措施: ———適當提高該系統的進近坡度; ———減小該系統的方位散開率, 使該物體在光束限制之外; ———在不大于 5毅的范圍內移動該系統的軸線及相關的障礙物保護面; ———適當移動 FATO ; ———設置目視定向引導系統。 6. 3. 7 表面直升機場 FATO 邊界燈 供夜間使用的表面直升機場,應設置FATO 邊界燈; 但當非跑道型 FATO 與 TLOF幾乎重合或其范圍明顯時, 可不設。 1 FATO邊界燈應沿FATO 邊線設置。 對于跑道型 FATO, 每邊應均勻設置不少于 4 個燈 (包括每個角上的燈), 且長邊上燈的間距不得大于 30 m; 對于非跑道型 FATO ,燈具應均勻設置, 如該區為正方形或長方形, 每邊應設置不少于 4 個燈 (包括每個角上的燈); 如該區為其他形狀 (包括圓形), 燈的間隔不得大于 5 m, 最少應設置 10 個燈。 2 FATO 邊界燈應為恒定發白光的全向燈。 燈的光強需要調節時, 應發出可變白光。 3 燈的光強分布如圖 6. 3. 7 所示。 4 燈的高度不應超過25 cm, 當高出表面的燈會危及直升機運行時, 應采用嵌入式燈。 圖 6. 3. 7 FATO邊界燈和瞄準點燈的光強分布 6. 3. 8 瞄準點燈 供夜間使用的直升機場, 如設有瞄準點標志, 應設置瞄準點燈。 瞄準點燈應與瞄準點標志設在一起。 瞄準點燈應采用全白色燈, 至少應設置 6 個, 其布置如圖 6. 2. 7 所示。 當高出表面的燈會危及直升機運行時, 應采用嵌入式燈。 瞄準點燈的光強分布如圖 6. 3. 7 所示。 6 PtilitikiRS 6. 3. 9 TLOF 燈光系統 供夜間使用的直升機場, 應設置 TLOF 燈光系統。 但當跑道型 FATO 與 TLOF 重合時,可不設。 1 表面直升機場的 TLOF 燈光系統應由下列一種或幾種燈具系統組成: ——— 邊燈; ———泛光照明; ———間隔的點光源陣列 (ASPSL) 或發光板 (LP) 照明 ( 當難以設置邊燈或泛光照明且設有 FATO 燈時采用)。 2 高架直升機場或直升機水上平臺的 TLOF 燈光系統應包括: ———邊燈; ———泛光照明和/ 或間隔的點光源陣列 (ASPSL) 和/ 或發光板 (LP) 照明。 3 供夜間使用的表面直升機場, 如需加強表面特征信號,宜提供 TLOF泛光照明或間隔的點光源陣列照明或發光板照明。 4 TLOF 邊燈應沿 TLOF 邊線或在距邊線不超過 1.5 m 的范圍內設置。當TLOF 為圓形時,邊燈應設置在能向飛行員提供有關偏移信息的若干直線上; 也可沿TLOF 周邊以適當的間隔均勻布置。 5 TLOF 邊燈應均勻布置。 對于表面直升機場, 其間隔不得大于 5 m; 對于高架直升機場和直升機水上平臺, 其間隔不得大于 3 m。 每邊(含每個角上的燈) 應至少設置 4 個燈。 TLOF為圓形并且燈沿周邊均勻布置時, 應至少設置 14 個燈。 6 高架直升機場或固定式直升機水上平臺的 TLOF 邊燈, 應安裝得使飛行員不能從 TLOF 標高以下觀察到; 浮式直升機水上平臺的 TLOF 邊燈應安裝得當直升機水上平臺為水平時,飛行員不能從 TLOF 標高以下觀察到。 |